为了促进学生德、智、体等全面发展,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努力把自己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人才,每学年学院开展“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活动,对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文体运动、社会实践,学生管理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依据学院相关规定给与表扬和奖励。现将 “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具体评选要求、条件及评选办法公布如下:
一、评选对象:在学院学习满一个学期以上的中专生、小高职学生、双
注册的高中生和高职生
二、评选要求:
(一)评选名额:中、高职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名额要严格控制
在班内总人数的5%,评选人数原则上每班不超过各2名,学院的学生干部不占班内名额,评选比例为院学生干部的20%,事迹特别突出的班级三好学生可适当放宽比例。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不纳入评选范围:
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必须严格按照各方面的控制指标和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条件进行,有下列情况之一不纳入评选范围。
1、受到学院通报批评和各种组织或行政处分的学生。
2、迟到,早退、旷课现象、夜不归舍、沉迷网络、赌博、损坏公物、打架斗殴、酗酒闹事等不良行为。
3、事假超过一周、病假超过两周的学生。
4、三好学生的学习、德育测评排列在班内10名后的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学习、德育测评排列在班内15名后的学生。
5、考查和考试课有一门功课不及格。
6、在班内,校内,协会不任职的学生或任职不满一学期的学生不列入优秀干部评选范围。
7、无正当理由,不缴纳学费者。
三、评选条件
(一)三好学生
1、品德好。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自觉践行科学发展观,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家乡、热爱社会主义;遵守法律法规,自觉维护安定团结和民族团结; 道德品质优良,行为文明诚实守信,严于律己,遵纪守法,模范遵守大学生守则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和团队精神和奉献精神,积极参与校内外文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关心集体,团结同学,乐于助人,有较好的人际关系,工作认真负责,踏实肯干,在同学中起表率作用,具有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开拓创新的精神;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生活节俭,不奢侈浪费。衣着得体,符合大学生形象,不烫发,不染发,不戴特别首饰等。在公共场所举止文明。生活独立自理,有良好的卫生习惯。
2、学习好。热爱所学专业,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学习成绩优良,评选年度内所有必修课和必选课成绩均在75分以上,单科成绩均及格,没有补考。有钻研精神和独立思考、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求知欲强,知识面广,能够积极参加课余学术社会实践活动,不断提高创新意识和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综合素质较高;
3、身体好。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体育达标成绩优良;讲究个人卫生和公共卫生,在创建“文明宿舍”活动中起到积极作用。
(二)优秀干部
1、政治素质优。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坚持以科学的理论武装自己,迫切要求进步,积极靠近组织,能够在各项工作和集体活动中积极组织,并能起到带头作用,带领同学模范的遵守国家法令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敢于同不良现象做斗争;
2、工作作风优。热心为同学服务,工作责任心强,能够踏踏实实、任劳任怨地做好工作,能正确理解上级党团组织的工作思想,善于沟通,积极调动广大同学的积极性,并取得显著成绩;注重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妥善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善于总结经验,认真听取广大同学的意见,能够创造性地开展各项活动并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学习成绩优良。学习认真刻苦,目的明确,态度端正,比较好地处理学习与工作的关系。
四、评选办法
1、首先以班级为单位,在认真搞好本学期个人总结和班内学生学业、德育综合测评的基础上,再根据评比条件和要求进行评比。
2、由班主任和班、团主要干部组成评选小组,在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中商议确定候选人名单,再经学生民主评议,并征求各专业任课教师的意见,确定班级推选的候选人名单。班级将初选名单报到系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