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确保学院教学工作顺利有序开展,加强教务处内部建设,保证教学工作信息渠道的畅通,提高教学管理质量和水平,特设定本制度。
第二条:民主集中会商制,遇有较重大问题,由处长主持处长会议,对问题进行通报、研究,充分发扬民主,形成集中意见,必要时进行表决,做出决策。
第三条:充分发挥基层干部积极性,按照科室分工,分别完成职责范围内常规工作,主动解决工作中问题,不扯皮、不推诿。
第四条:重大事件及时上报,遇有较重大事件实行三级报告制度,即工作人员对科长、科长对处长、处长对分管院长逐级汇报,危险重大事件时,也可越级上报。
第五条:分工协作,日常管理,强调各人依职工作,遇有事件集中,阶段突击性工作相互协作,共同完成工作任务。
第六条:把握学院专业发展动态方向,经常研究行业动向,对学院新上专业,改造专业做出预测评价,供领导决策。
第七条:研究学生就业状况,反馈专业教育信息,有针对性修订课程教学计划,提出新的教学方法。
第八条:加强师资资源研究,制订、修订师资建设规划,提出师资引进、培训、管理等提升能力计划,并及时报告分管领导。
第九条:加强日常教学管理,进行常规划教学日常监控,通过听课抽检、评教、评学活动,规范日常教学行为,并适时提出奇异情况解决方案,切实搞好教学质量监控。
第十条:实验、实训、实习工作常抓不懈,分管领导及相应科室,认真落实检查制度落实情况,并及时反馈处长。
第十一条:积极组织科研及校内外科技交流活动,每学期不少于一次,并及时总结教学工作中好经验、好做法,向学院领导汇报,以利推广。
第十二条:教师技能大赛、学生技能比赛、科技创新活动制度化,确保每年不少于一次,将树典型、立标杆工作做细做深,以利创造人人争先的良好氛围。
第十三条:加强横向联系,与学院其他部门经常沟通交流,争取他们对教学工作的大力支持。
第十四条:认真听取学院对教学工作的意见,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务求工作更加扎实、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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